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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网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

      作者:lcskl   来源:   日期:2016/4/5 9:05:10   人气:标签:
               昨天,《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网条例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,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。

          《条例》提出,今后,太原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要与地下空间、道路交通、人防设施、轨道交通等专业规划相衔接和协调。同类管线要合并建设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地下管线工程,涉及公路、铁路、轨道交通、河道、人防、绿地、文物及水源保护地、生态保护区等,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相关单位的书面意见。

          同时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道路,配套管线和原有架空线路要同步入地改造,还要按照规划设计,为地下管线预埋横穿道路的管道,避免今后再开挖道路。

          施工中,施工人员要对毗邻的地下管网采取保护措施。由于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,必须立即停止施工,并通知相关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抢修,对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赔偿。

          此外,建设单位施工中,要根据管线的不同,在地面设置不同的警示标识,确保安全。例如:敷设高危地下管线的,要在地面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。

          同时,城市新区、各类园区、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,要同步建设综合管廊。

          同时,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、道路改造、河道治理、地下空间开发等,统筹建设综合管廊。

          在交通流量较大、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、轨道交通、地下综合体等地段,可以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。

          对于地下管廊的建设、维护、管理,可以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、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多种模式。

          此外,地下管廊建成后,原来设置的地下管线就要拆除或者报废。